13004475885
首页
律师介绍
专长领域
婚姻房产
婚姻关系
离婚程序
离婚协议书
访客留言
联系方式
您当前位置:
首页
›
律师文集
›
律师文集
婚姻房产
婚姻关系
离婚程序
离婚协议书
计划生育
涉外婚姻
婚姻效力
结婚知识
继承法
婚姻调查取证
婚前教育
家庭暴力
文章详情
继子女的法律上的地位
2018/2/14 17:48:32
盐城离婚财产律师
继子女的法律上的地位
根据《婚姻法》第27条规定,继父母与继子女间,不得虐待或歧视。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,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。可见,形成抚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,是完全等同于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
【已有
631
位网友浏览过此网页】
13004475885
官方微网站
电话:13004475885
手机:13004475885
Q Q:
地址:盐城市华邦国际西厦A区602,市政府西侧
首页
|
关于我们
|
专长领域
|
律师文集
|
相册影集
|
案件委托
|
人才招聘
|
法律咨询
|
联系方式
|
友情链接
|
网站地图
All Right Reserved 闽ICP备08005907号
盐城离婚财产律师
网站管理
Copyright @2008-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:13004475885 网站支持:
大律师网